一、离婚后无房怎么立户
二、法律规定
(1)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,另一方依法享有探望权。
(2)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经济收入的,患有重大疾病未治愈的,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,对无经济收入的一方,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(3)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,由另一方依法给予补偿。
三、办理程序
四、所需材料
五、办理期限
六、办理机构
七、办理费用
八、法律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、离婚、收养、认领、分户、并户、失踪、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,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。